患精神分裂症
  工地保安病蒸烤箱發刀捅兩人 1死1傷
  □記者 劉凡靜 通訊員 王西裝祿文
  本報訊臨高一男子因處於精神分裂症的發病期,在海口桂林洋高校區捅死一人,並致一人輕傷。去年12月19日,海口美蘭檢察院向法院申請對該男子進行強制醫療。近日,美蘭法院二手餐飲設備買賣作出今年第一號《強制醫療決定書》,判令對該男子進行強制醫療。
  30歲男子辛某原是海口美蘭桂林洋海口某大學工地保安。去年4月21日9點多,精神病人辛某在桂林洋開發區海口某大學大樓旁邊工地的活動板房旁,好像聽到房間內有人在念“生死有命,富貴在天”,感覺心痛心慌,想制止該聲音,便上前敲門(據辛某案發後供訴)。而該房間內李某辦公室出租等三人正準備睡覺,聽到敲門聲,李某便打開了門。此時,辛某認為李某想打他,便拿出隨身攜帶的摺疊刀連捅李某腹部,李某捂住腹部往房間外跑,辛某追趕上李某,並再次持刀捅李某胸腹部數刀。
  李某的工友看到此種情況,立機車借款即出門呼叫工友幫忙。旁邊房間的程某聽到呼叫後,從活動板房內出來後,攔住辛某詢問發生了什麼事情。辛某卻二話不說便持刀捅向程某腹部,隨後程某躲在活動板房一旁。辛某便繼續追被害人李某。李某逃跑過程中倒地,辛某上前持刀對李某脖頸處捅了兩三刀,致李某當場死亡。最後,精神病人辛某被民警抓獲。
  經鑒定,李某系銳器作用於頸胸部,致右頸外動脈破裂、心臟破裂大失血死亡;程某損傷屬輕傷。後鑒定,辛某在本次作案時處於精神分裂症的發病期,對本次作案無刑事責任能力。
  美蘭法院認為,辛某實施暴力行為,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辛某屬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有必要對其予以強制醫療。  (原標題:工地保安病發刀捅兩人 1死1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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